本规范按GB/T 1.1-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规范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提出。
本规范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归口。
本规范起草单位: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、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、深圳市智慧杆产业促进会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、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上海五零盛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奇迹智慧网络有限公司、深圳市无线电监测管理站、深圳远征技术有限公司、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、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建照明有限公司、深圳无线电检测技术研究院、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、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、深圳安邦科技有限公司、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、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、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、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、利亚德照明股份有限公司、普天新能源(深圳)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博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、深圳市斯派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、深圳市中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、杭州中恒派威电源有限公司、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、深圳真如电气技术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城市照明学会、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、深圳市金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深圳市海能通信股份有限公司、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慧光智城(深圳)智慧科技有限公司、深圳市邦贝尔电子有限公司、深圳新阳蓝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。
本规范主要起草人:贾兴东、徐志斌、郑璇、张文平、黄正育、温标荣、丛培玉、秦廷辉、吴贵才、吴春海、韩梅、董国文、杨雅莹、吴洪亮、王天小、赵迎迎、王海龙、黄永衡、赵静雯、王建民、秦海波、张喻喻、卢强、王强、傅东生、郑宝全、计卫东、张庭炎、陈晓宁、马龙彪、李新军、陈永海、张爱军、何祥华、张莎、郝云飞、高瑞泉、林明顺、曹玉勇、曾晶、王先峰、徐有荪、刘钊、朱军、徐军平、肖杨、柳庆勇、吴峰、陈克峰、刘海浪、胡冉、姜国栋、戈金星、刘晓静、周亮、温皓天、张少夫、任恺、朱其猛、薄会健、贺振林、饶高来、王晋、王铭宇、刘毅、张惠贤、胡启、陈紫琳、周调、姚刚、马良明、赵宇波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