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导则按照GB/T 1.1-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导则分为:1 目的、2 适用范围、3 总体要求、4 交通标志、5 交通标线、6 智能交通、7 道路综合杆、8 隔离设施及其他设施、9 道路照明。
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导则的过程中,总结经验、积累资料,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杭州市余杭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(邮箱:jjzxk401@163.com),供今后修订时参考。
导则主编单位: 余杭区道路交通专委会办公室导则参编单位: 余杭区公安分局 余杭区住建局 余杭区城市管理局余杭区民政局 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建院建筑规划设计院 中国铁塔杭州公司 杭州中恒派威电源有限公司
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: 蔡海洲 汪广健 芮剑耀 辛守华 孙小民 邓华洪 卢绍文 韩 震 郎立平 戴 潭 刘 园 朱 慧俞文博 华 强 刘海浪
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: 刘拥辉 刘丰军 张 峰 徐 武 黄寅法